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和《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年小学招生使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
1.招生对象
招收学区内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
2.具体时间
(1).报名时间
6月15日—6月23日(注册并登陆“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并上传提交相关入学信息)
(2).信息核验时间
6月28日—7月9日(学校汇总报名信息,房产、公安等部门核验证件)
(3).统筹安置时间
7月6日—7月13日(按统筹序列、办法安置)
(4).录取确认时间
7月20日—7月22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5).均衡分班时间
8月28日(采取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抽签确认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3.招生范围
新阳1委、新阳6——8委、新阳14委、经纬16委、经纬17委。
警校胡同、霁虹街、尚志大街、电车街、兴安街、北安街、经纬头道街、安道街、新阳路、安宁街、抚顺街围合区域;地德里小区。
4.招生原则
安广小学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按“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提示提供相关证件。
符合“两个一致”
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
视为“两个一致”
①新楼盘购房的,有联机备案合同且已办理进户,因落户*策(《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常驻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客观原因暂不能落户的。
②监护人有学区产权证并在此居住,因农业户口土地问题、拆迁等原因未落户的。
③房主和户主为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此户口上,确在此地居住的。
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需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我校提出暂缓入学申请,学校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我校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外来务工子女的户口簿、以及居住证。
温馨提示:望家长在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5.报名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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