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黑龙江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
先进集体(个人)候选名单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黑龙江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黑妇联字[]1号)要求,各市(地)、各相关单位在各族各界、各行各业优秀知识女性和劳动妇女中广泛推荐人选,评审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把关,认真评审,综合评定形成先进集体(个人)候选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妇联系统推荐的先进集体(个人)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月25日至3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候选名单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省妇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