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尚志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田兆林同志带领班子成员及相应工作人员,深入到乌吉密九北村供销社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听取了公司的运营情况及年业务开展计划,市社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相关工作要求。
乌吉密九北村供销社有限公司是按照哈尔滨市供销社工作部署建立的村级供销社,在年末成立,组织机构、公司章程、财务制度等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年8月,哈尔滨供销社对乌吉密九北村供销社进行了验收,并于年末收到了哈尔滨市供销社元村级供销社扶持资金。
在这次调研指导工作中,市社听取了乌吉密九北村供销社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工作计划。乌吉密九北村供销社年通过该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亩的土地承包合同,由九北村供销社提供种子、化肥、农药以及相关的农业技术指导种植粘玉米,并由九北村供销社进行青玉米回收加工销售,九北村供销社现已与北京、上海的四家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预计产值万元,同时带动周边余家农户增收。
在听取乌吉密九北村供销社年的工作开展计划后,田兆林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哈市供销社拨付的扶持资金要用于村级供销社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并且要正规入账;二是要根据本社实际,开展相关工作业务,不能空喊口号,实实在在开展业务。三是对年的业务开展要有计划实施,做到业务有效开展、企业收入提高、农民得到实惠,使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上更直接、更具体的深入到农村,全面体现了供销为农服务的宗旨,真正发挥供销社的真正作用。
(尚志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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