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中秋·欢度国庆
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办理规程(暂行)》的通知》(黑医保中心发[]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医保定点的7所药店,逐一进行评估验收。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拟将下列7家医药机构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公示期自年9月28日-10月4日,凡对上述药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有意见者,请及时向尚志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反映。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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