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场经营者:
为进一步维护疫情期间防疫物资和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春节期间肉蛋菜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等价格法律法规和*策规定,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市场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市场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府定价、*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和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对口罩、消*液、药品防疫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上述商品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价格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二、各市场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市场经营者要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四、各市场经营者严禁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严禁哄抬价格等行为。
五、各市场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持续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批发源头管控。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经营者,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确保防疫和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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