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12月4日,哈尔滨市住建局公布了供热企业供热质量服务考核工作情况。经各区、县(市)供热主管部门综合评价,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等41家供热企业考核结果为优秀;哈尔滨灵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供热企业考核结果为良好;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哈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香坊物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东方热电有限公司、哈尔滨嘉力供暖运营有限责任公司5家供热企业考核结果为较差。
此外,在考核期间,哈尔滨市住建局对测温户数较多和测温率较高的工农街道办事处、王岗镇人民*府、燎原街道办事处、保健街道办事处、群力街道办事处、裕田街道办、建设路街道办事处、通江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要求完成测温数据和满意度等信息录入工作的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香坊区大庆街道办事处、安乐街道办事处、朝阳镇*府、双城区承旭街道办事处,以及宾县、巴彦县、尚志市、延寿县、依兰县、五常市所属各社区予以通报批评。
按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供热企业供热质量服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于2次月考核中抽测供热平均温度达不到法定标准的,将启动一票否决制,直接进入年度考核不合格企业名单。年度考核不合格企业将列为严重失信企业,减少供热规模,扣发*府对企业的奖补资金,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将依法组织清退出供热市场。哈尔滨住建局将严格落实奖惩机制,保障市委、市*府“暖屋子”工程落到实处。
来源:哈尔滨新闻广播
记者: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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