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3号)、《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黑退役*人规〔〕2号)、《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补缴工作流程》(黑退役*人发〔〕47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后,我市部分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工作已进入个人部分补缴阶段,现予以公告。近期,通过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个人缴费,请已接收到养老保险缴费通知的退役士兵,于年7月20日前到尚志市行*服务中心一楼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补缴业务,逾期不办理的将按自动放弃处理,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延误,一切后果由本人全权承担。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