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安排部署,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即将展开,为了切实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自5月21日至9月30日为本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条件均可能进行高炮(或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二、作业站点及装备
三、注意事项
1、高炮作业点半径10公里、火箭发射架作业点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弹着点区域,作业期间应尽量不要进入此区域,当地派出所要协助警戒。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禁止以作业装备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非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装备。
3、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和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市人工影响天气主管部门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4、若发生作业意外事故,在保护好人身财产安全前提下,迅速联系所辖乡(镇)政府、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置和救援。
四、联系电话
市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特此公告
尚志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