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个“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周”来临之际,为提高林区群众关心和保护黑土地资源、合法利用黑土地、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东方红人民法院开展以“司法守护黑土地”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林区群众保护黑土地的责任意识,同时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
5月23日,东方红人民法院开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宣讲会,以生动详实的案例向东方红商会及迎春商会的企业代表们进行宣讲,告知企业代表们作为保护黑土地的重要一环,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要注意对黑土地的保护,以及破坏黑土耕地的严重性。在宣讲会结束后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在这之前没有意识到企业也是黑土地保护的主体,在今后一定注意对黑土地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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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干警们走上街头,通过悬挂条幅、发放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保护黑土耕地的重要意义,以及破坏黑土地可能引发刑事案件或民事赔偿的严重后果,活动中干警们还就群众关心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此次宣传,增进了林区群众对有关法律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守护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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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
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年3月1日起施行。将每年5月25日所在周设定为“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周”。
黑土地是大自然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的宝藏,它只在温带湿润气候草原草甸植被条件下形成,青草一年年枯荣往复,在表层积累成厚厚的有机质,千万年后,才形成了黑土地,因此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据专家介绍,要形成约1厘米厚的黑土层至少需要年不断地积累沉淀。黑土腐殖质含量较高,种植产量高于普通土壤,东北黑土地支撑起我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黑龙江、吉林、辽宁的粮食产量占我国粮食总产量比例超过20%。
典型案例
王某等四人非法采矿案
年,被告人王某租用黑龙江省尚志市老街基乡某村村民家耕地83亩。年3月起,王某在未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的情况下,雇佣挖掘机在租用的耕地里开采泥炭土。同年7月,王某雇佣被告人李某森为其晾晒、看管非法开采的泥炭土,李某森明知泥炭土“来路不正”仍帮王某销售。至年3月,王某共销售泥炭土车、金额2,,元,其中,李某森销售泥炭土12车、金额95,元。尚未销售的.6立方米泥炭土被查获。经评估,回填资产价值为86,.40元。
年,王某伙同被告人马某坤、许某刚、李某森,在黑龙江省五常市沙河子镇某村,租用土地非法开采泥炭土。马某坤、王某共同预谋,四被告人分工配合,于当年2月20日至3月8日,采挖黑土78,.28平方米,获得泥炭土34,立方米、价值,元。经评估,回填及道路修复资产价值为1,,.80元。黑龙江省尚志市自然资源局、黑龙江省五常市自然资源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马某坤、许某刚、李某森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擅自开采泥炭土,均构成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至15万元;李某森明知泥炭土是犯罪所得而代为销售,又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并罚;追缴王某、许某刚违法所得;王某等4名被告共同赔偿五常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损失1,,.80元,王某赔偿尚志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损失86,.40元。宣判后,王某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司法护航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东方红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周”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