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辉,年3月至年12月期间在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总队伊春支队服役,现任苇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曾被省消防总队授予“全省消防战训先进个人”三次,省消防总队授予“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连续三年被局党委、林业局评为先进个人标兵。
自任消防大队长以来,在陈金辉的带领下也成功地处置了“.11.14”儿童溺水救援、“.7.3”水灾救援、“.4.15”连营火灾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
年3月,陈金辉外出办案途中发现一辆出租车停放在路边,车旁有一男一女在撕扯,女子则称不认识对方,该男子见势不好转身就跑,陈金辉立即追赶上去,男子掏出一把短刀挥舞着反抗,将陈金辉的手和胳膊划伤,陈金辉没有退缩,在后续赶到的战友协助下将男子抓获,经审讯,该男子是潜逃多年的重大案件嫌疑人。年4月15日,尚志市长寿乡绥化村发生连营大火,公安消防大队前往救援。烈焰烤得皮肤刺痛,浓烟熏得睁不开眼,陈金辉和队员互相不停的往身上喷水降温,连续奋战8小时将大火全部扑灭。年“7.19”抗洪抢险救援中,陈金辉带头跳入急流,成功解救出5名被困群众后,没做任何停歇和休息,带领队员直接向兴安林场赶去,坚持引导疏散受灾群众撤离长达5个多小时,直接解救受困群众40余人,疏散撤离群众余人。7月20日下午,涉险过河探查失联林场。7月21日,深入隔绝的东风林场红石辖区探查情况,走访辖区群众45户人,帮助受灾群众抢救木耳75麻丝袋,价值7万余元。年4月12日23时,尚志市热电厂发生大火,陈金辉带领6名队员前住救援,到达火场发现热电厂的原料棚已有近百米起火,连续作战36小时扑灭大火。年7月18日,苇河林区再次突发山洪,在齐颈深的洪水中营救出遇困群众35人,转移疏散群众70余人,有效保护林区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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