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官刘文合身上的“三气”
山东沾化县泊头镇一个妇女张某,因在镇*府大院摘了一朵花,被该*府罚款一千元,并且还断了张某及邻居的水、电。当张某不服镇*府的处罚及停水、停电的暴*而前去讨说法的时候,这个镇的镇长刘文合竟然对张某拳打脚踢,上演了一幕官打民的丑剧。从刘文合的暴打妇女,使人们看到了这个镇*委副书记、镇长身的“三气”:
一是官气,一个变通百姓可能出于爱美摘了朵花,如果这个镇长还有点人味,绝不会作出如此暴戾的行为。须知镇*府院子里的花,绝不是武则天养的牡丹,更不是大观园里的群芳,充其量也就是一种变通的花。可这些花在刘文合的眼里却成了帝苑里的名葩,成了他身份的象征,而乡*府也成了他的独立王国,成了他的皇宫,因此,一旦有人敢于在他那一亩三分地里动土,那就是向他官威的挑战。为了维护、显示他的官威,他才如此张狂地伸出他那贪污、受贿的黑手去暴打一个手无寸铁的农妇。刘文合充其量也就是一个乡官,一个科级官员,虽然他官职卑微,官气却大的很。特别当张某要报警时,他竟然说:“你去告吧,看谁管着谁!”如此作为,刘文合还有一点共产*官员的味道吗?还有一点人味吗?
二是戾气。一个自己治下的村民向自己的父母官讨说法,不是很正常的吗?可刘文合不这样认为,在他的心目中,仍然是“民是不苦虫,不打不行”的那一套暴*。他可能认为,对百姓不来狠的不行,下不得手不行。只有对百姓敢打敢骂,百姓们才会服他。看一下刘文合,他的戾气已膨张到了何种程度。张某前去讨说法,并没过激的作法,也没先开口骂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刘文合仍象一个土匪、暴徒一样,毫不留情地对张某大打出手。刘文合的戾气归根到底就是来自他是个乡官,他是个镇长。如果他手中没权,他还敢如此嚣张、如此暴戾吗?刘文合如此对待百姓,肯定不止这一次,正因为他对百姓们打惯了,骂顺了,所以才有如此戾气,才如此丧尽天良地暴打一个妇女。
三是匪气。与其说刘文合是个官,倒不如说是一个穿着官服的土匪。因为土匪是从来也不讲理、不讲法的。土匪的手里拿的往往是令人害怕一枪刀,而刘文合的手中却握着本乡百姓的生杀大权,在刘文合的骨子里,仍然是官贵民贱的旧观念,正因他匪气十足,所以才象土匪那样,不问青红皂白地抡起他那匪腿匪脚去踢打张某。如此乡官不知与那些打家动舍的土匪有何区别?在刘文合的“领导”之下,不知这个镇有没有公平、公正、文明与和谐?可以肯定的是,刘文合绝不仅仅打张某这一桩糗事,背后隐藏着的可能是他的贪污与腐败。现在还不知道刘文合的官场背景,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他的官不是民选的,而是花钱买来的,或通过不正当途径得来的。不然的话,这种德行的人不会升到镇长地位。现在他被停职了,但愿这不是最终的处理,当地的纪检部门应深查他的其他问题,将这个土匪式的劣官赶出*坛。人们等待当地*府有一个明白而真实的说法。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赞